《閨蜜的弟弟又奶又狼》[閨蜜的弟弟又奶又狼] - 第1章

第1章

下一秒我的唇就被吻住。

我一臉茫然,還在消化這個吻。

1

我的28歲生日如期而至,我來到閨蜜林思思家哭訴:「為什麼我閨蜜都有男朋友,而我卻母胎單身28年,是我站的不夠高嗎?」

林思思無情嘲笑:「我跟你站在同一水平線上,但是我比你高!」

「神啊,賜我一個男朋友吧!我願意用我的閨蜜長肉十斤來換!」我哭成兩百多斤的豬。

林思思咬緊牙關:「尼瑪,姜子婭你不只有我一個閨蜜?」

神明有沒有聽到我的祈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林思思怨恨在心,毒打了一頓我。

我害怕地縮在沙發角落瑟瑟發抖。

林思思不懷好意地邪笑坐在我身旁,大腿一拍,「只有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多的是。走,姐姐今天就帶你去體驗一把富婆的快樂!」

我眼前一亮,嘶的一聲,猛吸一口涼氣。

天地作證,我沒有很激動,純粹因為林思思拍的是我的大腿。

然後,

林思思氣昂昂地帶我去了KTV。

我的白眼都翻上天了,這算什麼快樂?

沒過一會,包廂的門被推開,幾個小鮮肉魚貫而入。

「姐給你找的都是頂級的!」林思思在我耳邊大言不慚。

我深深吸了一口氣,低聲說道:「思思,這種交易是違法的……」我試圖勸她衝動是魔鬼,回頭是岸。

林思思跳起來,給了我腦袋一記,「我說的是唱歌技術!想啥顏色廢料呢?」

啊,原來這樣。

我冷冷說道:「今晚我唱個天昏地暗,你們喝個不醉不歸,都沒意見吧?」

結果這群小年輕一口一個姐姐,輪番上陣,我很快就醉得不省人事。

整個人都飄了起來。

要是我媽看到酒鬼一樣的我,一定會抄起掃帚打死我。

林思思貼心地讓我回她家睡她的房間,她喊了男朋友來接她。

她男朋友幫我叫了一輛的士,我坐上去報了個地址,拿出手機艱難地給我媽發了個信息,說我就在林思思家睡了。

半路上林思思給我打了個電話,說忘了告訴我,在房間里給我準備了一份超級大禮物。

第二天醒來,頭痛欲裂,翻個身繼續睡。

嘶……怎麼有點疼?

這又是什麼?

伸手一摸,硬邦邦的,手感還挺好。

酒瞬間醒了一大半,猛地睜開眼。

哎喲我的媽呀。

造孽啊,

怎麼會有個男人!

男人也就算了。

還是我閨蜜的親弟弟!

我馬上縮回被子里,往被子里一看,還好還好,都穿着衣服呢。

剛想鬆一口氣,不對啊,這不是林思思的睡裙?

還是我送她的性感小弔帶!

驚恐地看着林石恩近在咫尺的臉。

大腦飛快運轉了幾分鐘後,我終於拼湊完整昨晚的鬧劇。

腦袋又開始隱隱作痛,喝酒誤事啊喝酒誤事!

2

凌晨回到林思思家,她的房門虛掩着,輕輕一推,窗外灑進來微弱的月光,我看到床上似乎有個人。

酒精壯膽,我走到床邊,彎腰湊近那個人的臉,問道:「你誰?」

那個人被嚇得一把推開我,我重心不穩,要摔倒,他一把拉我回到懷裡,啞着嗓子問:「子婭姐姐?」

我聽了迷迷糊糊,「嗯?知道我名字?還是剛睡醒的聲音。」

這不會是閨蜜送的「生日大禮吧」?

可真是我的好閨蜜。

讓我仔細瞧瞧,嘖嘖嘖,閨蜜的眼光真不錯,這小鮮肉還真好看極了。

我開始動手動腳,一開始他半就半推,說我喝醉了,讓我冷靜一下,別衝動。

喲嚯,這小鮮肉這麼害羞,是個純男沒錯了。

深得姐姐心,知我者非林思思也……

小鮮肉開了燈,把我在他胸肌上胡亂摸一通的雙手握住,舉過頭頂,湊過來,「子婭姐姐,你看清楚,我是誰?」

我瞪大我的卡姿蘭大眼睛,暈乎乎地看了幾分鐘。

咦,怎麼越來越眼熟

哦~想起來了。

「害……你不是林石恩弟弟嘛!」

「知道就好,別鬧了,姐姐,乖乖睡覺吧。」

那可不行!

閨蜜對我那麼好,都獻出自己的親弟弟了,豈能辜負她的一番心意?

我扭動身體,也不知道是他不敢用力還是醉鬼力氣大,輕易掙脫掉了,我雙手勾住他的脖子,親了上去

林石恩僵硬的一動不動,我騰出一隻手撩起他的上衣,摸着他的腹肌胸肌,親吻毫無章法可言。

他按停我的手,要推開我起身。

咋回事?

是老娘不夠美還是不夠主動?

你就非得做柳下惠?

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閨蜜的親弟弟又如何,絕不能放過。

我稍稍用力咬了一下他的唇,疼的林石恩悶哼一聲,接着在我耳邊狠狠說道:「子婭姐姐,是你點的火,別後悔!」

天吶,最後還是弟弟抱着我去洗的澡。

無法直視自己了。

我趁着醉酒,真的把閨蜜的弟弟給辦了?!

不可置信,但是酸疼很真實……衣服也換了。

回頭瞥了一眼林石恩乖巧的睡顏,就像一隻人畜無害的大狗狗,睡的還挺香……

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小弔帶都不脫了,躡手躡腳地起來,在一片狼藉中尋找自己的衣物。

「該死的!」我急得忍不住低聲罵了一句。

我的內衣到底丟去哪了?

弟弟翻了個身,嘴裏還嘟囔一句「嗯?」

顧不上那麼多了,先套上衣服開溜吧!

回到自己家的時候,我無聲地嘆了口氣,守了28年的處,居然是被喝沒的,關鍵我還什麼感覺都忘了……

害!

喝酒誤事,喝酒誤事啊。

3

因為心虛,沒敢主動聯繫林思思,估計她正和男朋友打得火熱,幾天也沒找我。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

該來的終究不會缺席。

第四天,林思思問我生日大禮怎麼樣,是不是很棒。

我隨意敷衍了事,說喝得太醉了,忘記看了,走的時候也忘帶了。

內心慌得一批,生怕閨蜜讓我去她家。

我怎麼面對閨蜜,怎麼面對小我6歲的小弟弟啊?

才22歲,正是青春大好時光,莫名被28歲大齡女青年就地正法了。

啊!

多屈辱的一件事。

還好林石恩這幾天也沒有聯繫我。

我甚至都懷疑他也喝醉了,都忘了那一茬。

我也祈求如此。

真是越怕什麼就越來什麼!

林思思喊我去她家喝酒,連原因是什麼我都沒聽。

我斬釘截鐵拒絕。

喝酒誤事!

閨蜜拿我們十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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