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歡林雲霞》[林歡林雲霞] - 《窒息賬本小說》 第4章(2)

偷,去學校偷,在家裡也偷,走到哪偷到哪,從小偷到大,你還敢說不是你偷的?」
「我的臉早就被你丟盡了!」
我在舅舅家住過幾年,也是在那幾年,我手腳不幹凈的事情便開始流傳開來。後來舅舅舅媽出事,我和林歡被父母接了過來,可偷盜的事情仍舊伴隨我左右。
最尷尬的一次,是初中開家長會,一名家長的錢包丟了。然後老師在我的桌兜里找到……
「偷你舅媽的東西還不夠,還要來學校里偷?!」
媽媽不由分說地給了我一巴掌,當著所有家長和同學的面,給我定了罪。
我望着無數雙審視的眼睛,忍着淚,卻無力反駁。
那一次,我成了全校的笑話。
余後的日子,我形單影隻,踽踽獨行。
可我明明什麼都沒有做過。
許是我生性無趣,又過於不討人喜歡,並沒有人願意聽我解釋。
就連父母,都認為我撒謊成性,以我為恥。
「家裡並不只住着我一個人。」我試圖反駁。
媽媽語氣輕蔑:「可小偷只有你一個。」
是啊,爸爸媽媽是清白的,林歡是清白的,只有我,一身污泥,品性爛如蠅狗。
爸爸也正一臉失望地看着我,抿着唇,不發一言。
「報警吧。」我說。
「你說我盜竊,就得拿出足夠的證據,但你的偏見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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