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恩恩劉來娣》[劉恩恩劉來娣] - 第7章

就像劉子毅家的滅門慘案一樣,做得完美無瑕。

江隊很是憤怒地表示:

「怎麼可能?她說有病就有病啊?再說了,有病的人能幹得出滅門還一點兒痕迹都不留的慘案嗎?」

確實幹不出,所以……

「所以,她沒有承認劉子毅家滅門的案子是她做的,我們暫時也沒有證據指證她。」

「不行!必須讓她承認!除了她,基本上也沒有其他人會那樣做了!」

江隊說這話是有些怒過頭了,因為這話主觀性過大,毫無意義。

而趙俊倒是非常不合時宜地提出:

「但是,你們看吧,她那衝出街頭,用刀給人割喉的瘋狂做法……倒是非常精神病呢,不是嗎?」

江隊跟劉警官兩人都怔住了。

「不管我們怎麼憤怒,如果沒有她是滅門案兇手的證據,法官看了當街割喉的監控視頻,再加上我們問審時她的表現,很難不懷疑她是精神病的……」

「根本就不用懷疑,她就是精神病。」

我們四個抬起頭才發現,說這話的,是老徐。

他把一份資料扔我們桌上,繼續說:

「剛剛信息科同事找到的,葉青娥的病歷,她確實是個精神病患者。」

江隊伸手抓起那份資料一看,臉色瞬間就沉了下去。

然後,他把資料遞給了我。

我看到,在病情診斷那個欄目里,很明確地標出了:

「間歇性精神病」。

並在癥狀中提到,其可能會擁有多種突發性障礙,比如:

「間歇性妄想體驗」「間歇性情緒障礙」「間歇性行為異常及行動不受控」等。

而最諷刺的是,醫生在探究她的病因時,寫道:

「可能由至親女兒受害而導致」。

劉恩恩的遭遇,就像一把刀刺進她的心臟。

而她把這把刀拔了出來,狠狠刺進兇手們的身體里!

就算如此瘋狂地殺戮,她也很有可能不受法律制裁。
葉青娥這種狀態,按一般處理流程,接下來我們要做的是:

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鑒定,進行刑事責任能力的評定。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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