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遜克魯索這個名字》[魯賓遜克魯索這個名字] - 第一章

功的原因。
一七一九年,第一批讀者看到它時,會先看到「魯賓遜.克魯索」這個名字,再往下讀會看到一行「本人親筆所寫」。
笛福的名字並未出現。
這本書宣稱魯賓遜的航行和冒險故事都是真實事件。
許多第一次閱讀的人自然受到誤導,以為真有人叫魯賓遜.克魯索,而他在南美奧利諾科河」OronoqueRiver」出口處的一座荒島上獨自存活二十八年,並在那裡致富。
從它面世那一刻起,我們頭一次見識到已臻成熟的敘事傳統:寫實主義。
這意味着,書中敘述雖然純屬虛構,但我們若不細究,根本無從分辨。
笛福的小說令人混淆,大眾不知道這究竟是真實事件,或只是寫得幾可亂真。
其實,這本書問世的四年前,曾有個水手意外漂流到荒島上。
他當時的紀錄正如笛福的小說,成了暢銷作品。
笛福顯然讀過這份紀錄。
不過,那位水手在荒島上並未致富,甚至日子過得很難熬。
那畢竟是人生,不是虛構故事。
一七一九年,天真的讀者乍看封面頁,絕對想不到《魯賓遜漂流記》不是另一個「真實的」冒險家故事。
不知情的讀者看到《魯賓遜漂流記》的開頭段落,會以為這是一本真實的自傳。
試讀以下段落,看你能否發覺它純屬虛構:我在一六三二年出生於約克市,家世算好,但我們家其實不是本地人,我父親的故鄉在德國不來梅,剛到英國時是在赫爾落腳。
他靠經商買了塊地,後來離開那一行,定居約克市,並娶了我母親為妻。
我母親娘家姓魯賓遜,是當地的名門望族,父母因此將我取名為魯賓遜.古魯茨涅爾。
但英國人都亂念我們家的姓,後來我們家族便被稱為……不,後來我們乾脆自稱「克魯索」家族,簽名也索性改了。
於是,朋友也就這麼稱呼我了。
這讀起來像是「真人真事」,主角是一個本來姓古魯茨涅爾、現在姓克魯索的人。
隨故事推演,克魯索經歷了一連串刺激的冒險。
這也是年輕讀者熱愛這本小說的原因。
他差點淹死、被海盜抓住,還成了阿拉伯人的奴隸。
他歷經千辛萬苦,最終成為南美的有錢人,擁有農莊」和奴隸」。
但後來他為了賺更多錢而再次出航,…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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