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大法官》[美利堅大法官] - 第12章 底牌連出(2)

她有理由激動。
這種經歷足夠她稍後炮製出一份吸引眼球的獨家報導!
「女士,請問你們是幾點抵達案發現場的?」
布魯克林溫和地問道。
「下午2點左右吧,我不是很確定。」
女記者回答「前一天賽琳娜的推特說下午兩點會有重大爆料,應該是下午兩點。」
「到達現場後,你都看到了什麼?」
「我們發現警車停在院子里,你被一名巡警按在地上,透過門我們看到客廳里有人。」
女記者回憶著答道
「走近後,我們發現,倒著的人是賽琳娜。」
「她穿着浴袍,敞開著,躺在血泊里。」
說到這兒,女記者有些興奮。
「你說我被一名巡警按在地上,我們都知道,紐約的巡警是兩人一組,另一個人呢?他的搭檔呢?去哪兒了?」
「另一個巡警是個女人,她從屋裡走出來,攔在了門口。」
「她說裏面發生了命案,是案發現場,禁止拍照。」
布魯克林挑挑眉,故作意外地問道
「從裏面走出來?你能描述一下具體情況嗎?她穿戴防護服了嗎?」
「沒有。她看起來是去檢查賽琳娜的情況,我們準備進屋時,她正好從客廳里出來。」
「她的搭檔呢,在幹什麼?跟她一起從屋裡走出來的嗎?」
「沒有,她的搭檔在廊下,跟你在一起。」
「我問完了,謝謝你的配合,美麗的女士。」
布魯克林禮貌地沖女記者點點頭,轉過身來。
「警方懷疑我是兇手的重要動機,就是死者前一天發的推特,他們懷疑我是為了防止死者爆出所謂的小秘密而殺人。」
「那麼這個小秘密是什麼呢?」
「我從兇案現場走出來,渾身是血,被巡警當做嫌疑人抓獲。媒體恰好趕到,拍下了這一幕。」
「這個小秘密會不會是『正直的布魯克林·李法官原來是個自私自利的殺人犯』?!」
「反對!這完全是對方的猜想!」
科爾森的聲音響起。
布魯克林連理都沒理,接著說道
「想想看,死者前一天發的推特是公開的,她明確表示下午兩點曝光所謂的小秘密。」
「而我是早上不到九點進入的別墅。」
「九點到下午兩點,我有整整五個小時的時間動手,為什麼要在記者都趕到前的幾分鐘里突然動手?」
「等著被記者抓個顯形嗎?」
「這位女士剛剛提到過,巡警之一在廊下控制住了我,另一位則走進了現場,查看死者情況。」
「那位女巡警急切的心理我可以理解,但這符合相關要求嗎?」
「她在現場做過什麼,沒人知道。」
「我可以不追究他們在未獲得逮捕令,未宣讀米蘭達忠告的情況下對我實施逮捕。但我不能不懷疑這些證據的公正性。」
「血跡,兇器,屍檢報告。」
「我不明白,在我被帶到警察局總部後,在長達四個小時的時間裏,沒有一個人來審訊我。」
「我是第一嫌疑人,他們不審訊我,而且自始至終都不審訊我,他們都在忙些什麼?」
「凶殺案的文書有半米高的厚度,他們是怎麼做到10個小時不到就全部填完的?」
嘩————
布魯克林的話徹底點燃了法庭。
註:
1、這個叫欄邊會議,也叫庭前商議。庭審過程中,如果遇到複雜問題或在證據上有重要爭議,控辯雙方當著陪審團的面爭論會對陪審團的判斷產生負面影響時,一方律師可以請求欄邊會議,法官許可後,雙方律師來到法官跟前商議,避免被陪審團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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