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大法官》[美利堅大法官] - 第28章 放大招(2)

「在庭審開始前,我當事人做了精神測試鑑定,根據鑑定結果顯示,他屬於表演型人格,渴望獲得關注。我當事人的審訊記錄更應該被看做渴望獲得關注而故意博眼球的發言,而非認罪。」
說完,哈文返回了自己的座位。
布魯克林聽得暗自搖頭。
哈文還真是頭鐵。
「還有需要補充的嗎?」
布魯克林問。
見控辯雙方搖頭否定,布魯克林宣佈道
「可以提請證人證物了。」
庭審進入舉證環節,由檢方先舉證,辯方質證,雙方交替進行,直至雙方全部證據舉證結束。
「我方申請逮捕及審訊柯蒂斯的警察,紐約兇案組成員大衛·波特曼作為證人出庭作證,他可以確認柯蒂斯審訊時的公正性。」
「尊敬的法官,法院能否接受其作為本案證人?」
本斯通起身道。
「接受。」
布魯克林略感意外地看了本斯通一眼。
他沒想到本斯通上來就放大招,直接挖哈文的根兒。
一旦大衛作為證人證明審訊全程合法合規,審訊內容將具備堅挺的可信性,直接把柯蒂斯釘死。
布魯克林甚至已經猜到,如無意外的話,本斯通第二次舉證就會申請審訊內容作為證據。
在聯邦,並不存在『調查真相』的說法。你現在說自己沒罪,審訊時為什麼承認自己的罪行?
很多時候單憑嫌疑人一份合法公正的認罪口供,就足以定罪。
真正追尋事實真相的案件或許存在,但絕對不多。沒人願意浪費大量資源去為一名認罪的人翻案。
本斯通一方的最大弱點就是柯蒂斯的證詞與事實情況不符——柯蒂斯雖然能描述所有案發現場,但警方沒有在案發現場找到柯蒂斯存在過的證據。
現在這一漏洞被哈文主動送上來堵住了。
有了鐵一般的證詞在,嫌疑人出沒案發現場的證據還重要嗎?
沒準兒是嫌疑人警覺,抹除了所有存在過的證明呢!
在鐵一般的證詞前,這一漏洞的說服力至少下降了90%。
思考間,大衛一身藏藍色西裝被帶上證人席。
客串助理熟練地拿出聖經要求大衛發誓自己所說無有虛言。
大衛宣誓完畢坐下,偏頭沖布魯克林微微一笑。
布魯克林乾咳一聲,板著臉,假裝跟他不熟。
本斯通來到證人席前,開口問道
「大衛,抓捕柯蒂斯的行動是你部署的嗎?」
「是的。」大衛頷首。
「你們是怎麼知道柯蒂斯會出現在哪裡的?」
大衛想了想,答道
「我們從哈恩口中獲得的情報,得知模仿者下一個作案目標後,提前與目標進行溝通,布設警力在目標家周圍,在徵得目標同意後,對目標家進行實時監控。」
「當晚,柯蒂斯闖入布設圈內,進入目標家中,我們在柯蒂斯對目標實施犯罪前抓捕,並在柯蒂斯攜帶的包裹中找到玫瑰花、紅酒及兇器。」
註:
1、憲法修正案第一條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宗教活動自由;剝奪言論或出版自由;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訴冤請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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