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大法官》[美利堅大法官] - 第56章 囂張的被告(2)

布魯克林一臉懷疑,望向被告方律師,想聽聽他怎麼說。
在聯邦,18歲是法定擁有選舉權年齡,是通常意義上的成年年齡,也是服兵役跟就業的最低年齡。但司法界通常會將21歲視為法定成年年齡。
因為聯邦的法律中針對21歲以下的『成年人』仍有諸多限制法令。比如煙酒不得出售給21歲以下,娛樂場所不得向21歲以下開放,即便他已滿18歲,是個『成年人』。
如果這位高仿哈莉·奎恩沒到21歲,後續庭審過程中出現的諸多不是問題的問題,將可能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
法院方面也會因蒙莉卡年齡是否滿21歲,而對某些問題有截然相反的裁定。
甚至蒙莉卡的年齡將直接影響案件最終裁定結果,以及被判有罪後她該去的地方。
…………
被告方律師毫無表示。
有檢方提供的警方資料,辯方也毫無反應,看來年齡是真的,只是這一版哈莉·奎恩長得年輕。
布魯克林放下心來,繼續走程序。
「根據起訴書上所述,你在2017年12月24日晚9點40分左右,縱火燒了第一大道337號的快餐店,此前你曾與店方有過多次爭執,並揚言要燒掉它。」【注2】
「這是真的嗎?」
在這個階段,傳言是可以被當做證據使用的,預審並不像正審那樣嚴格。
蒙莉卡抱着胸,又吐了個泡泡,高傲地承認下來。
「你要清楚,一旦二級縱火罪成立,你將面臨最低6年起步的刑期。」
布魯克林確認道。
蒙莉卡咀嚼著泡泡糖,終於開口了。
「我沒放火。」
「當然,你這樣的瞎子,也許該會我判個死刑。」
「殺人兇手!」
蒙莉卡這話把律師嚇了一大跳,就連傑瑞檢察官都忍不住側目望去,想看看是什麼人物,竟然敢這麼當堂挑釁法官。
湯姆律師連忙起身找補
「法官閣下,我當事人的意思是……」
布魯克林抬手制止了湯姆的找補。
「湯姆,我聽得清她在說什麼,她說的話並不比法院下發的手冊難以理解。」
「當然,我也不會跟她計較,這只是第一次。」
湯姆連忙點頭。
「很抱歉,法官閣下,我保證,絕對不會有第二次……」
他話剛說完,蒙莉卡『切』了一聲,翻著白眼,一臉不屑地起身離席了。
湯姆當場傻眼。
傑瑞當場石化。
布魯克林目瞪口呆。
鮑勃、奈莉等一干庭內人員大腦宕機。
這是什麼意思?
當庭離席!
「法官閣下……」
湯姆反應過來,冷汗刷的一下就下來了,他連忙看向布魯克林,一臉焦急地想要解釋。
布魯克林也不說話,就這麼目送蒙莉卡離開,安靜的法庭中回蕩著咣咣的摔門聲。
他將目光放在湯姆身上,想看看湯姆怎麼解釋,怎麼編。
在布魯克林的瞪視下,湯姆律師急的滿頭大汗,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被告已做無罪答辯,鑑於被告數次藐視法庭,處以罰金1000美金,禁止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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