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懸案》[那年懸案] - 第6章

我問江隊:「案子已經破了,師父還在為當年沒有及時抓住罪犯而愧疚嗎?希望他能放下心結,好好享受退休生活。」
江隊看了我一眼,說你知道那時候讓你去買煙時,你師父說了什麼嗎?
我其實一直好奇,但是不方便問。
江隊:「你師父問我,如果受害人是兇手,兇手是曾經的受害人,你會怎麼執法?抓還是不抓?」
「我說法律就在那裡,同情不能代替法律,執法者也無權選擇。」
「他說,執法者無權選擇,但是作為人,要選擇啊。」
我聽了,不明所以。
隱隱感覺雖然案件真相大白,但師父們很暢快卻又不甚暢快。
怎麼也想不到,我以為的案件真相,僅僅是我以為的。
警方以為的結案,也僅僅是警方以為的。
實習期滿要回學校了,師父送我《福爾摩斯探案集》作為臨別禮物。
他翻到一頁,指着福爾摩斯說的話:「曾有一兩次,我深悟到,我抓到罪犯而造成的壞處比犯罪本身還要嚴重。我現在已經懂得了慎重,法律和良心相比,我更願意欺騙法律。」
他說年輕氣盛時曾對此句非常不以為然,以為只要是案件,就會被破獲,兇手就會被懲罰。
執法者怎麼能欺騙法律呢?
幾年後,我考了H法大的博士研究生。
聽說著名的舒暢教授要開關於罪與罰的倫理價值講座,這也是我非常感興趣的課題,於是早早去了。
沒想到比我早到的人更多,我只佔了中排位置。
教授還沒來,我在翻看她寫的書。
書中抨擊刑法對於人販子拐賣婦女兒童的處罰過於寬軟。
一個被拐賣的人口背後,經常意味着一個家族失去了人生的歡樂,被拐的婦女兒童終生都過着悲慘的生活,像鐵鏈女,籠關女,地洞女……
毀掉這麼多人人生的人販子,卻只需判幾年,處罰甚至比財產犯罪還輕。
這是對弱者極不公平的,也不是文明社會應該容忍的。
如此鮮明的立場、嚴厲譴責的態度,在學者中並不多見。
我非常贊同她的觀點。
想到今天終於有機會見到教授真人,內心異常激動。
 
舒暢教授一登上講台,我心就咯噔一下,總覺得很面熟。
她的目光巡看了一下課室,掠過我沒做停留。
我鬆了口氣,心想是認錯人了吧。
忽然,她又回看過來。
目光穿過層層疊疊的人群,落在我的臉上。
片刻,沖我會心一笑。
我頓時如毛骨悚然。
是她?
難怪當初我們提審她,她那麼淡定從容。
我還奇怪一個**竟然如此大氣,回答問題滴水不漏。
原來她比我們更透徹地研究了法律。
 
整堂講座我一個字都沒聽進去。
雷鳴般的掌聲也沒使我清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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