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逼我做神仙》[請不要逼我做神仙] - 第1章(2)

小鬼手裡搶人,跟在閻羅王手裡撈人,那區別可就大了去了。」

「就像我們老百姓,如果出了什麼事,差役上門要帶走。這時候,如果許諾差役些許好處,可能他們就當作看不見,查無此人。」

「如果把人給抓到牢里去,縣太爺過問了,有了案底,這事可就不好辦了。」

「大家說,是不是這個理?」

眾人一聽,「恍然大悟」呀!

「是極是極!」

「上仙若是不說,我等還不知這陰曹地府之事,原來跟我們陽間也差不多。」

說鬼神之事他們迷迷糊糊,但說到差役和縣太爺,這比喻可真是深入人心吶!

「上仙,那會不會得罪小鬼?要不要殺雞宰羊……」徐聞又問。

這傢伙,還沒完沒了了?是不是嫌被打得不夠?!

張天瞪了他一眼,不得不繼續編下去:「從小鬼手裡搶人,也是要給些好處的。」

「但不急,先把人給救回來。」

「救得回來,就對空中許諾說,等被救之人痊癒後,再來拜祭他們。」

「救不回來的,說明他們命該如此,就不必拜祭了,準備後事即可。」

「另外,在痊癒之前,切莫拜祭。」

「小鬼反覆無常,若是太早收了你們的祭品,恐怕轉眼間就翻臉無情,把傷者給帶走了。」

「另外,心意到了即可,萬萬不可鋪張浪費。」

一番長篇大論下來,張天頓時感覺自己有做神棍的潛質,簡直完美。

先是鼓勵大家第一時間施救,為傷者爭取時間。

其次,救不回來說他們命該如此,也為這個起死回生術失靈找個借口,免得打消人們的積極性。

畢竟傷者的情況複雜,不是每個人都救得回來的。

更確切一點說,真正發生心肺驟停的緊急情況,能夠救回來的人始終是少數。

第三,救回來後,怕他們高興太早,折騰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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