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京姝裴玄肆》[沈京姝裴玄肆] - 《愛火天選小說》 第6章(2)

你惡毒又愚蠢,多次害我,就算再華麗的衣裙穿在你身上,也無法遮蓋你身上的惡臭。身為女子,我都替你感到悲哀。」「沈京姝,下輩子不要那麼壞了。」上輩子,下輩子,這輩子,其實也不過是,我討厭她穿了我的衣裙。
五月春草生,湛藍清澈,湖水如泉。這是便邀相看的好時節,我娘親尤為熱衷於詩會雅集。曾幾何時,娘親也是京都才女,只不過嫁給了我爹這個全身上下寫滿「混吃等死」特質的紈絝。我爹英明在於壓對了寶,他對皇帝伯伯格外的忠誠,也從不參與政黨。年少時,我爹是伯爵嫡子,集寵愛於一身,只是和皇帝伯伯鬥了一回蛐蛐兒輸了,便堅定地認為皇帝伯伯可堪大任。我娘也問:「這是什麼識人的法寶?」他打開蛐蛐籠,娘親一看,五個蛐蛐悶死了三個,其中一個瘦弱不堪。「蛐蛐都能養得又肥又壯的人,自然也會看重江山黎民的死活;他要用蛐蛐去贏,也要靠江山黎民去贏。」等皇帝伯伯上任後,政通人和,經濟復蘇,爹爹被任命為相府,可他從不在乎名聲,照舊不上朝,不參政,吃喝玩樂,垂釣享受。這實在不是什麼避免猜忌的英明手段。他也曾翻過一些《孫子兵法》,比之前進步的是看到第十三頁才睡着。他只是單純地懶,甚至皇帝伯伯都知道,任何人都有可能去造反,但我爹不會。我爹甚至覺得,多上朝一秒,都是對生命的浪費。罷了,我也隨我爹,前世前前世,都是個貪圖享樂的大混賬。
一晃月余,苦讀詩書,我總算到達先人所說的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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