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靜小孩》[王靜小孩] - 《婚紗尊嚴王靜》 第3章(2)

還有,這娘們要是也嚇壞了,那純粹是她心理太脆弱,麻煩以後不要出來害人好么?」
我被帶到了警局,在警局裡告訴警察,我和老婆一碼歸一碼,我打這個娘們,我願意受罰。但是她碰我的老婆,她得付出代價。
然而生活不是電視劇,不是什麼事情都能獲得正義的聲張。
那個女人只被拘留了一天,因為她家裡有兩個小孩,她是哺乳期婦女,很快就放出去了。
我們想走刑事,但警方表示我老婆身體沒受傷,走不了刑事。
至於單純的創傷後應激障礙,夠不上輕傷標準。
我不甘心,又帶老婆去諮詢律師,律師告訴我們,這種事情只能自認倒霉,頂多訴訟民事賠償,勸我們看開點。
我急了,問律師能不能訴訟侮辱罪,那是我上網查來的。
律師搖頭告訴我,法律關懷哺乳期婦女,不可能因為這點事讓她坐牢,先不說困難重重,就算運氣好真告上了,最後也要麼是緩刑,要麼是取保候審。
當我們從律所出來,老婆一直抿着嘴,淚水止不住地滑落。
我心疼得抱住了她,她在我懷裡哭得泣不成聲。
她問�傅廷修孟寧��:「為什麼壞人根本不會受到懲罰?」
我無言以對。
在有些人看來,賠點錢已經是懲罰了,可是在我們看來,犯罪成本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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