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一口氣想要讀完的書》[我曾經一口氣想要讀完的書] - 第一章

01蕾秋·喬伊斯的《一個人的朝聖》,是我曾經一口氣想要讀完的書,這不是一本雞湯小說,也不是一個愛情故事。
事實上,整本書所述的故事冗長而緩慢,經常讓人有讀不下去的感覺。
但是,我很慶幸我用了一個晚上熬夜讀完了它,這本書所帶給我的,除了久久不能散去的哀傷,還有很沉重的關於人生和信仰的思考。
1個老人,87天,627英里,只為了拯救一個故人的生命。
我在想,如果換着是我,會不會像哈羅德一樣徒步去看望那位甚至連樣貌都記不起來的故友?
可能很多人都做不到,我們忙於生計,在自己的苦痛生活里掙扎,即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無法讓我們無所顧及去擺脫人生的束縛吧。
在《一個人的朝聖》里,哈羅德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了,如同我們大多數人一樣,甚至非常loser。
他六十歲從釀酒廠退休,當了一輩子的普通職員,沒有升遷,沒有存款,甚至是妻子眼裡的窩囊廢。
就是這樣一垂垂老矣的男人,既無朋友也無敵人,與妻子之間冷漠疏離,過着平庸的鄉間生活。
如果沒有接到來自故友奎尼的道別信,或許他直到終老,生活也不會發生起伏。
哈羅德的朝聖之路,是從一個早晨開始的。
那天,他收到一封來信,是二十年未見的同事奎妮,因患了癌症,寫信來與他道別。
哈羅德看過信後,在震驚和悲痛中寫了回信打算寄回去,但就在他去郵局寄信的途中,藉由奎妮回憶起自己的人生,十分感嘆,以致於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都捨不得投信。
後來,哈羅德遇到了一位加油站的女孩,給他說了一句點亮他心靈的話:「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
哈羅德於是越走越遠,最後乾脆決定步行去奎妮住的療養院,他想用這種方式讓奎妮等他,堅持活下去。
人的一生,有些事真的不能考慮得太清楚,不需要我們去算計成本和收益。
相反,有些東西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比如愛和信仰。
每個人的人生都背負着許多苦痛,當走到人生邊上,才發現人活一世,這四個字很重要:心存信仰!
哈羅德橫跨英格蘭,沒有徒步用的專業裝備,沒有…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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