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骨頭會嘮嗑廖小刀我骨頭會嘮嗑廖小刀》[我骨頭會嘮嗑廖小刀我骨頭會嘮嗑廖小刀] - 第1章

吳氏兄弟說,犯案當天穿的衣服都扔掉了。至於兇器,是吳勇從家裡帶的一把不鏽鋼菜刀,樣式普通,也已經用了很久,殺完人就扔河裡去了,完全不記得是什麼牌子,什麼樣子,勝哥從網上隨便點開一張菜刀的照片吳勇都說像。

樹林邊的河是我們轄區最大的一條河,水面寬闊,河裡常有上千噸的貨輪航行。吳勇也不確定自己到底是在什麼位置扔出去的,只記得自己用了很大力氣,至少丟出去10米。

就因為這一句話,我和同事拿着金屬探測儀和超大的電磁鐵,開始打撈。

3天里,我收穫了一個廢舊的鐵圈、兩根鋼筋、幾塊不明用途金屬塊和若干螺絲,卻連一個長得像刀的玩意兒都沒撈到。

隊長叫停了我的打撈工作,這意味着這起案子到這兒可能就懸着了。

我知道,這檔案要麼在我桌上,要麼被放進檔案櫃。而一旦被放進那個黑漆漆的柜子,之後的10年、20年可能都不會再有人打開。

那些不再有人打開的懸案不是薄薄一沓紙,那是被害者壓在我心上的一座座「墳工

勝哥那邊的進展也不順利。

吳氏兄弟口供里提及的最後一個關鍵物證是林宇騎到現場的摩托車。按照吳勇的說法,他們倆把車賣給了街邊一個修摩托車的小店。但勝哥找到車店老闆時,老闆卻說摩托車收了沒多久就被人偷了。

雖然我們懷疑這是老闆的託詞,更大的可能性是林宇的摩托車已經被車行拆成零件處理掉了,但尷尬的是,我們也沒有證據來證明這一點。

最後一環證據也斷掉了。

僅有口供,我們根本無法給吳氏兄弟定罪。如果吳氏兄弟翻供,我拿什麼來敲定他們的罪行,拿什麼把他們繩之以法?而證據在哪呢!

就在這時,我最擔心的事情發生了——

吳氏兄弟的口供出問題了!

勝哥發現,吳勇和吳兵兩人交代的細節並不完全一致,甚至同一個人每次的筆錄都有些細節合不上。他從看守所審訊回來就找到我,表情凝重地說:「必須得找到證據,不然就『麻煩'了。」

我知道勝哥口中的「麻煩」是什麼。

那是一起可以被稱為我們隊里所有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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