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維權律師,告翻一切不平事!》[我,維權律師,告翻一切不平事!] - 第3章

看起來,莫璃的境遇似乎不太妙。

不過,這並不影響張耀對她的態度。

見面還是一如既往很隨意的打招呼,「喲,會長大人,確實很久不見了呢。」

然後接着又道:「怎麼傻站在門口不進去啊,不是跟你說我已經訂過位置了么?」

莫璃的俏臉上浮現出了一絲難為情,訕訕的道:「我也才剛到。」

這話,她是說謊了。

因為現在的她已經切身的體會到了,什麼叫做人窮志短。

她哪裡好意思承認,只是因為兜里沒錢,所以來到餐廳門口都不敢進去。

如果被張耀放了鴿子,那該怎麼辦?

點餐自己吃?她現在連這點錢都掏不出來。

什麼都不點,喝人家一杯白開水後抱歉的走人?

那這也有點太尷尬,太丟人了不是。

雖然在她印象里,張耀並不是會放人鴿子的那種人。

但為了避免這些狀況發生,她還是選擇了在門口等。

也是基於同樣的理由,進入餐廳坐下,張耀把菜單地給她的時候她也是婉拒了。

「謝謝,還是你來點吧,我隨便吃什麼都行。」

張耀也就沒跟她客氣,自己點了一頓豐盛的午餐。

兩個人簡單敘了幾句舊,等菜上齊之後邊吃邊聊。

莫璃克制着自己的食慾,問道:「張耀,你想告即食麵廠商出氣,那你的訴求是什麼?」

張耀想了想就道:「索賠和,公開道歉吧。」

他之前沒有打過官司,對於自己能爭取什麼也不清楚。

好像一般都是這樣的,那就這樣好了。

他想了想跟着問道:「如果我提出索賠要求的話,能得到多少賠償?」

莫璃拿着筷子解釋道:「這個食品安全法里有明確的規定。」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消費者除了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要求支付十倍的賠償金。」

張耀買的老壇酸菜面一箱12桶,一共是花了48.9元。

按照十倍賠償來算的話,那也就489塊。

他不由得嘴角抽了抽,這點賠償真的太雞肋了。

莫璃接着補充道:「賠償金額不足1000的話,會按照1000來算。」

「也就是說你確定要索賠的話,1000塊已經是能爭取到的最高賠償了。」

「而且這還要求你能提供證據,能證明你確實是消費者。」

證據倒是不用擔心,剩下沒開封的11桶還在家裡擺着的。

而且他是在網上官方旗艦店裡買的,有購物記錄可以佐證。

張耀把這個情況說明了一下,然後又問:「那你們律師一般是怎麼收費的?」

談到錢的問題,莫璃精神一振。

介紹道:「民事訴訟的話,如果不涉及財產關係,現在一般是5000-30000每件。」

「案情越複雜或者律師名聲越大,那相應的收費就越高。」

「如果涉及到財產關係,那一般就是按照標的金額按照比例收費。」

「10萬塊以下的話,收費一般是8%-12%之間。」

「如果收費不足5000的,要按照5000來算。」

這也就是說,打一場官司至少得花5000塊。

但是,即使獲勝了,能夠得到的賠償也只有1000塊。

這差距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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