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瀟瀟沈從野》[周瀟瀟沈從野] - 第6章(2)

初可可淡定地否認這一切。
可是當證據擺在面前時她不得不承認了。
她狼狽地散着頭髮,眼睛浮腫。
於總請的律師自然是沒有沈從野的給力。
三兩句就敗下陣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他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這樁事情解決了,還有雞爪和酸辣粉事件。
可可,我是不會讓你那麼容易出來的。
在可可被拘留期間,我抓緊時間收集證據。
可最後掌握的證據,卻讓我心寒。
不出我所料,於總確實參與在這整件事情中,可可算是他情人中的一名,他一開始沒想到可可竟然是想置我於死地,以為她只是小女生嫉妒。
弄點小事情炒作一下,也有助於公司的股價。
可他沒想到事情搞成這樣。
徹底地把我拉下馬。
而雞爪事件,最關鍵的人不是他。
是我的小助理。
可可花了大價錢買通了她,在某個吃播博主下單後將有問題的包裹發出。
最後安靜地等待着結果。
人心隔肚皮,最親近的人傷你最深。
這個跟着我熬了三年的人,最終被可可花了三十萬買通。
酸辣粉事件就更是她做的了。
沈從野使了些手段讓小助理成了整個事件的證人。
指控可可誣陷我。
最終法官判定可可犯了誣陷他人罪,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而於總問題有些嚴重了。
有人舉報他行賄受賄。
判了十年,沒收了財產。
而我的小助理當了證人,最終被判了兩年。
在我身上的髒水終於被洗清。
網友開始復盤整個事情的經過,那段時間全網都充滿了對可可的辱罵,像極了當時的我。
操刀為生者必死於刀下。
沈從野收購了我之前的公司。
我還是如以前一樣在平台直播。
時間又過去了很久。
我賺到的利潤已經遠遠超過當時那一千萬。
我向沈從野提出了辭職。
他很驚訝,一直以來我都是對這個職業充滿了熱愛,就像打不死的小強一樣,充滿了活力。
他的褲兜口袋鼓鼓的。
我知道裏面裝的是一枚鑽戒。
是的,他向我表白了。
可是誰規定故事的最後灰姑娘要嫁給黑騎士呢?
這一路太過艱辛,總有人想找一座靠山,有的山有荊棘,有的山有野獸,你只有自己成為一座山。
我辭職退圈考研。
這又在全網掀起了一股考研熱潮。
我最終考上了麻省理工的MBA。
在國外讀書的那三年,是我最愉快的日子。
回國那天,沈從野來機場接我。ץż
他還是一如既往的高貴英俊。
我在他的幫助下接手之前我所在的公司。
我將它改了名字。
榮光在。
遠方尚有榮光在,平蕪盡處是春山。
第二年,我的公司總利潤超過沈從野手下其他全部分公司,僅次於總公司。
姐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仍有姐的傳說,我當初那些嘴替視頻目前點擊量仍位居榜首。
網友紛紛都說懷念當初的那個我。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早已經回不去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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