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的身邊》[主角的身邊] - 第一章

比如主角的母親,帶着主角長大的老嬤嬤,這種角色如果塑造的好其實也是很不錯的。
但是為什麼不要少於3個呢。
不管這個女人是什麼原因進入主角的身邊。
她的到來,就可以引發齣劇情,從而擴充劇情的量。
至少不會出現。
「沒有東西可寫」的局面。
1七分鋪墊,三分打鬥。
矛盾的發展,實際上靠的是一個又一個劇情的鋪墊,來形成最後的尖銳的矛盾。
很多時候劇情的發展是不需要打鬥的。
所以鋪墊佔據七分,而打鬥僅僅只佔三分。
因為矛盾的積累,到最後形成**,就是需要者一點一點的鋪墊。
當然,這裡的鋪墊其實就是指的劇情。
1類似的橋段,全書不能出現3次以上。
狗血橋段之所以稱之為狗血,那就是因為看到別人都想吐了。
所以類似的橋段不能出現三次以上。
比如英雄救美。
救一次,救兩次還可以接受,但是救三次。
難道那個女主是弱智嗎?
哪裡危險往哪跑,還每次被抓住或者是被XX怪物纏住。
從而讓讀者本能的抗拒,扣印象分。
1每一章裡邊,不要超過3個場景。
其實這個問題很嚴重,我發現很多群里的人都有這個問題。
一個場景,隨便說幾句,然後「啪」轉移到別的地方。
比如有個我記得是這樣的。
一開始在練功場。
然後「刷」,換到了一個議事廳。
跟父親說了幾句。
「刷」出現在了後山。
跟人吵架。
藉著有人說妹妹中毒了、「刷」去了妹妹的房間。
這樣的文,情節是有的。
但是場景的頻繁置換導致了整個文就好像是電影電視切換鏡頭一樣,一閃而過。
電影電視這麼做還好,因為直觀大家可以看到是個什麼情況。
而小說不行,是因為小說需要的是代入感,需要在人們的腦海中形成一個畫面,形成一個場景,這樣別人才能夠帶入進去。
你這樣「刷」「刷」「刷」的切換。
剛形成的畫面,還沒來得及去帶入,去感受,一下子又被你自己破壞掉了。
所以一個章節場景變更不能超過3次。
1每一章裡邊,對話內容3成,情節敘述3成,描寫3成。
對話是透露重要信息,引導劇情…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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