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悲劇美學的原則》[傳統的悲劇美學的原則] - 第一章

1死。
海明威曾經說過一句話:一個故事講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你會發現只有死亡是最好的結尾。
事實上在虛構寫作中,死亡確實是一個非常便當的經常被使用的結尾方式;死尤其能體現傳統的悲劇美學的原則。
我不是很清楚地知道悲劇應該怎樣定義,尼采寫過《悲劇的誕生》,說老實話我沒讀過,不知道尼採到底說什麼。
我一直覺得魯迅的那個定義很有意思,他說悲劇將人生有價值的部分毀滅給人看。
對悲劇這樣的定義,我想它和我們用死亡去結束一次敘述的行為可能相當恰切。
這種例子不勝枚舉,非常之多。
我在前面講到雨果的《九三年》,小說的一號主人公戈萬最後被處決。
戈萬被他的養父、同時是他的精神導師和革命軍的同志,被這樣一個關係特殊的人西穆爾登處決,因為他違反了至高無上的革命原則,他放走了革命的敵人朗德納克。
在戈萬莊嚴的死亡結尾之後,還有一個連鎖死亡,就是西穆爾登自殺。
他親自下令處死戈萬,這對他是致命的打擊,因為戈萬是他全部的希望。
戈萬是他的學生,同時也無異於是他的孩子,是他眼中的光明。
他處死戈萬,等於先把自己處死,所以他最終選擇自殺的結局。
看《九三年》的時候,我們覺到的那種震憾力,大概真的只有藉助主人公被處死才是最有震憾力的方式。
今天舉例,盡量舉一些我自己的小說。
我發現我總結的這些結束方式在我的小說里差不多都可以找到對應。
我寫了那麼多年小說,那麼我會在閱讀中或多或少地尋找相同或是相似的感受。
我寫過一個發生在唐山地震中的故事。
唐山地震是人類歷史上一次非常可怕的大災難。
據講述唐山地震的報告文學稱:這次災難中死二十多萬,死傷總共有近百萬。
在此之前,有記載的死傷人數最多的地震是東京大地震,當時記錄的震級超過唐山地震,但是我們沒在東京地震中看到像唐山地震這樣慘重的傷亡,我記得東京地震死傷總計三十萬。
小說《白卵石海灘》講一個青年工人在大地震發生三天之後的唐山參加救援工作,把一個女孩從坍塌的樓房廢墟中救出來。
這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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