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幼師到風月場所的女人》[從幼師到風月場所的女人] - 第8章

反思後來,我去看了一眼,張紅梅的筆錄。

從筆錄中,我得知:在我實習結束後,她丈夫的病情又一次惡化。

兒子所在的班級,收費也越來越高。

迫於對生活壓力的屈服,她只能做起了這個見不得光,卻來錢很快的行業。

由於她的年齡、顏值和身材,在一些大場所不佔優勢。

就只能來小的養生館,勉強混一口飯吃。

她在筆錄中說,她是最下等的服務人員。

不僅收費低廉,還專門只給一些低收入的苦力,做特殊服務。

比如喝酒的醉漢、殘疾的老人等等。

每次的收費,只有二十到三十元不等。

就這樣,她每個月還要上貢給養生館老闆娘,將近一半的抽成。

以感謝老闆娘,提供的場所以及客源。

做一行,經常會遇到那些,在她身上發泄完,就翻臉不認賬的人。

有一家店作靠山,張紅梅也會在工作時,更加的安心。

畢竟,店裡有專門的男人,負責保衛利益和安全,張紅梅說,她最大的原則,就是只給客人用xiong或者用kou,不會做那最後一步之事。

她在這一行,做的時間還不長,大概只有兩個多月。

總盈利也就兩千多元錢,因為願意點她的客人,數量實在不多。

她一邊從事着皮肉交易,一邊還在外面打零工。

生活屬實不容易。

我拿着這份薄薄的筆錄,總覺得它捏在手裡沉甸甸的。

因為特警很少辦理具體案件,故而張紅梅後續的處置,我也不是很清楚。

想來,最少也得拘留三天吧……我沒有幫她說情。

可憐歸可憐,在生活的重擔之下,她選擇了自甘墮落。

那麼,便誰也幫不了她。

我只能說,這次和她的「偶遇」,加深了我對社會的某些印象。

在2021年,我看到國家最新的《民法典》頒佈。

裏面就有規定,若是高空拋物的責任人找不到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我心想:國家的法治體系正在不斷健全,社會的公平正義也愈發的完善。

如果當時有這條法律規定,張紅梅現在過的生活,又會是怎樣的?

她又會不會走上,如今的這條道路?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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