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春花和李大庄的親生女兒》[侯春花和李大庄的親生女兒] - 第一章

我是真千金,被人偷走十八年後,終於被親生父母找到。
校門前,養母扯住我的衣服,嚎着「好啊你個小浪蹄子,一點都不管我和你爸這麼多年的養育之恩,一傍上有錢人,就什麼都不管了啊,你個喪良心的賤蹄子……」我狠狠拽回衣服:「媽,我怎麼會不管你們呢,這些年你們對我的「照顧」,我一定會好好報答的」。
說罷,便上了土豪父母給安排專門接送我的保姆車。
留下養母繼續在校門口哭鬧。
她以為我還和以前一樣,會被她的撒潑打滾嚇到,然後乖乖聽話。
可是她不知道,我的親生父母早就為我安排了新的學校,只要離開這裡,我就能完全擺脫他們的糾纏,擺脫這個困住了我十八年的魔窟。
01這個家困住了我十八年,十八年間的每一天,我都在苦惱,為什麼同樣都是孩子,我卻如此遭人厭惡。
直到一次偶然的機會,我才知道,原來我不是侯春花和李大庄的親生女兒。
當時,中考成績剛下來,明明以全鎮第一的成績,我可以上縣裡最好的高中,但我的「父母」,就是李大庄和侯春花,卻因為同村的瘸子出了20萬塊想買我當老婆,而將我關了起來,整整3天沒有給我吃飯。
而要這20萬,僅僅是為了彌補他們寶貝兒子犯下的惡行。
那天夜裡,我敲開了小屋的鎖,偷偷跑了出來。
拿着身上僅有的50元錢,偷偷跑了出去,我要去市裡的學校,求求校長,我想繼續讀書。
02我已經18歲了,但身形矮小,面色蠟黃,胳膊和腿上是長期以來受人毆打而造成的淤青。
看起來跟個初中生沒什麼兩樣。
不過,我確實才剛剛初中畢業,當然,並不是因為我成績差所以留級導致的,而是因為李大庄和侯春花要讓我照顧李小寶。
李小寶出生時,我才3歲。
他每天吃着肉,喝着牛奶,而我連飯都吃不上,還要為全家人洗衣做飯、端茶送水。
在小學時,李小寶的身形已比我大了一圈,說是讓我去照顧他,其實是單方面受他欺負。
李小寶老是帶着他的朋友捉弄我,揪我辮子,把我推進土坑裡……各類作惡的事情,他幾乎都做了一遍。
不過也幸得李小寶,不然李大庄和侯春花是萬萬不會讓我去念書的。

待續...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