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是女主腿部掛件》[快穿:我是女主腿部掛件] - 第10章 還君明珠(10)(2)

西後,連隨身的寶劍也沒帶,便揣着幾兩碎銀子下山去了。這一離開,就是一整天。傍晚。「玉大哥怎麼還沒回來,我們下山去看看吧?」慕明珠憂心忡忡,站在門口向外眺望。往常玉無瑕也出去採買過,但每次至多中午就回來的,可現在天都快黑了,買什麼東西,也不至於買一天啊。沈雲騎在早上尚未砍完的樹榦上,他沒力氣拿斧子,也不會使劍,便幫忙撅上面的小樹杈。聞言。站起身來,撲了撲身上的灰塵,壓下眉宇間的擔憂,找了個燈籠,說道:「那事不宜遲,我們現在就去鎮上看看吧。」「好。」慕明珠頭如搗蒜,迫不及待就要離開。為了不引起關注,兩人除了一盞燈籠外,就連玉無瑕的寶劍都沒帶上,況且,他們還是準備尋了人就回來的。到了鎮上。天已大黑,快到宵禁的時候了,要找一個人,幾乎與海底撈針無異,況且兩人此時的身份,還屬於被蜀王府通緝中。沈雲好歹有經驗,避開一隊巡邏軍後,找了家客棧敲門進去,開門的是老闆娘。笑臉迎人,眼神卻不着痕迹的在燈籠上轉過一圈,似是隨口一問:「兩位貴客是從遠處來啊?」這個時候的普通人,都是在溫飽線上掙扎,在加上戶籍路引的限制,大多數人都不會選擇背井離鄉,更不習慣住客棧這種奢侈行為。但是。這對於以江洋大盜、梁上君子等職業為生的人,可並不適用。慕明珠一顆心都放在了找人身上,自然聽不出老闆娘話里的試探、提防。沈雲眼珠一轉,有些哀愁道:「山上花開的好,我帶着小妹去玩,不曾想遇到黃蜂,把小妹臉蟄壞了,回去必要遭父母責罵,想着先住客棧清靜一晚再說。」原來是對貪玩的兄妹。聽到這話,老闆娘才鬆了口氣,餘光打量了慕明珠一遍,見她體態柔美,肌膚豐盈,確實是富人家才能養出嬌小姐。唯獨臉上浮腫發黑,說是黃蜂蟄的也有可能,這對兄妹大概率沒有撒謊。她特意給兩人安排了臨近的兩個客房。晚上。慕明珠思前想後,打開房門,正準備和沈雲商量去找玉無瑕的時候,站在二樓樓梯處,卻發現下面,沈雲倚在桌台前,和老闆娘聊得正歡。現在玉無瑕失蹤,居然還能這麼漫不經心的和陌生人調笑,一點都不放在心上。她擰了擰眉頭,不禁有些氣惱。當下賭着一口氣,盯着客棧門口,越走越快,目不斜視的就要衝出去,剛踏出一步,就被沈雲拽了回去。「你別管——」慕明珠怒氣沖沖,回過頭正要發火,卻見沈雲面色慘白,身體微微發抖,與平時弔兒郎當混日子的樣子大相徑庭。當下把要說的話都憋回了嘴裏。改口道:「你怎麼了?」沈雲深吸一口氣,目光複雜的看着慕明珠,搖搖頭,輕聲說道:「沒什麼,我出去想辦法找玉無瑕,你老實在客棧待着。」說完。他不等回答,就大步邁出了客棧,背影匆匆,莫名有些狼狽。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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