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寧傅廷修》[孟寧傅廷修] - 第7章(2)

率是沒有拆遷的可能的,至少在她死的那年,也沒有聽到半點兒要拆遷的消息的,宋父大概也是明白這點的,所以對於分配這些資產的問題,他一點兒都沒有在意。
葉清然當真是沒想佔了孟寧的那份,無論沈家那邊孟寧要不要的到,宋家這邊該是她的,那就都是她的。
但還有一點,宋可心也是宋千帆的女兒,她們三人分,沒有宋可心的那份,她又是怎麼想的呢。
孟寧問道:「妹妹,對於協議的這一點,你有意見嗎?」
宋可心跟着沈黎曼長大,自然是看不上宋千帆這點兒東西的,可她也不願意同樣是沈黎曼女兒的孟寧得到沈家的財產,故而道:「我沒意見,姐姐被分給了爸爸,理應繼承爸爸那邊的財產,只是媽媽這邊——。」
宋可心話里的意思就很明顯了,孟寧直接順着她的話就道:「那你的意思就是說,咱們撫養權在誰手上,財產就由誰那邊的兒女繼承,是吧。」
宋可心的確是那個意思,可這話說的也太明顯了,她生怕自己的形象會受到影響,當即就擺出了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的表情,連連擺手解釋道:「我沒有這個意思,姐姐不要曲解我的話。」
看到自己心愛的女兒被欺負了,沈黎曼當即就護了起來,「你連沈家的門朝哪兒都不知道呢,就開始打沈家財產的主意了,我告訴你,想都別想。」
「我就問清楚,你不需要因為我一句話就將人給護上了,我不惦記沈家的東西,這點我也會寫在協議上的。」
孟寧當即就落了筆,將剛剛的一番話,寫的清清楚楚。
第三條,孟寧道:「我雖然是你們倆的女兒,但無論我的撫養權在誰手上,你們倆都沒有養過我,也沒教過我,所以我長大以後,做什麼事情,你們也沒有指手劃腳的權利,亦或者利用血緣道德綁架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情,
但你們生了我,也養我到了4歲,所以等你們以後老了,需要我支付贍養費的時候,我也會酌情,也就是根據我的工資情況,以及生活環境,支付你們一定的贍養費,這點你們有意見嗎?」
意見倒是沒有,可沈黎曼聽着這話,倒是覺得孟寧跟他們劃分的也太清楚了。
但她也沒多計較,畢竟這會兒無論是沈黎曼還是宋可心都巴不得孟寧跟她們斷乾淨一些,她們倆現在回歸本家,沈黎曼更是再婚又嫁了一個有錢人,怕的就是窮酸親戚找上她,能斷乾淨就最好了,她這麼有錢的一個富太,難不成還能有事兒找她一個小姑娘辦不成。
以至於沈黎曼這會兒越加瞧不上孟寧這股小家子氣,當即就像是甩麻煩一樣,飛快的答應道:「行了,我答應,還有嗎?」
宋千帆原本就覺得對不起女兒,不麻煩女兒也很正常,可沈黎曼這會兒的態度,又有些令他不爽的,這可是親生女兒,親生的,是麻煩嗎?
但最終宋千帆什麼都沒說,將孟寧的話答應了下來。
「我也答應。」
既然都答應了,也該結束了,沈黎曼不耐煩的道:「還有沒有,一次性說完,快點兒,我還趕時間呢。」
「你催什麼,聽女兒把話說完,你難道就沒想過,也許今天就是你最後一次見到薇薇了嘛?」宋千帆忍了半天最終還是沒忍住懟了回去。
沈黎曼張了張嘴,但又想到了宋千帆的話,反駁的話終是強忍了下來,並耐心對孟寧道:「行,薇薇慢慢來,咱們不急。」
孟寧等着他們鬧完,鬧完後這才道:「最後一條了,因為我沒成年又還在上學,所以會有一個贍養費的問題,但我不要錢,你們都不用給我錢,只不過這一條得在協議上寫清楚,
媽,4歲之後我就沒花過您一分錢了,所以從這份協議開始,之後也不會花您的錢,
爸,其實在4歲之後我也沒花過您的錢了,所以這一點,我也會在協議里寫清楚,從這份協議開始後,我也不會找您要錢的。」
孟寧的這番話可沒半點兒假,她媽不在身邊且先不提,十幾年都不在身邊,想用也沒地兒要,花不到那邊去。
可她爸這邊吧,這麼些年下來,不僅沒在她身上花過一分錢,就是奶奶那邊也沒有給過一分錢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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