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偷外賣》[莫偷外賣] - 《莫偷外賣》 第5章(2)

都不敢出門!」他的老婆扯了扯他,卻是故作無奈:「算了老公,不要在兒子面前說攻擊別人的話,沒準真的不是他,是誤會。」一唱一和,黑臉白臉俱全。這一個月以來,他倆找到了最佳流量密碼。一個人咬死我,在公眾面前對我咬牙切齒。一個人留後路,以軟弱的形象說可能是第三方作惡。想來他們也明白不可能勝訴,所以早就想好了說辭,反正是受害者,只要證明不了這個外賣是他們偷拿,他們最多只能算沒看好孩子讓他亂吃東西,無傷大雅。而我沒有證據,就算勝了訴,也無法徹底洗清嫌疑,就算他們將來開直播一直拿我說事,也沒人管得着。誰讓沒有監控呢。死無對證,我就註定會是永久嫌疑人。被他們釘在劊子手的高台,成為搖錢樹的風。好在他們有腦子,我也不是白痴。為了這一天,我已經準備了一個多月,甚至連回懟的心情都沒,只閉目養神,耐心等待着開庭。庭審開始了。法官在上,莊嚴肅穆的法庭里,原告被告的兩方律師各自陳述。原告方提供了孫小宇傷情報告:口腔受損、咽喉腫痛、腸胃腫脹出血。告我故意傷害,要求我賠償醫療費、公開道歉,並承擔訴訟費用。我們則提供了外賣點單記錄,上樓電梯監控,證明我回家不曾下過樓,即便用樓梯下去,也不存在報復孫小宇的作案動機。兩邊都沒有決定性證據,意見不一,就在法官考慮擇期宣判時,我站起身,申請傳喚能為我作證的證人。對方律師的表情瞬間嚴肅了:「什麼證人?是能證明我的當事人偷拿外賣的目擊者嗎?」此話一出,孫敬華一家子全都臉色大變。他們先前所有的囂張都建立在死無對證上,咬死我報復社會刻意投喂。他們的好兒子言之鑿鑿,說正是聽了門鈴開門,才看到門口的外賣以為是爸媽點的直接吃。小朋友才六歲,他那麼單純,被我這種居心叵測的壞叔叔暗害當然是我的錯,就算不是我放的,被一個第三方壞人送過去也是小朋友無辜。可無論如何,這個外賣決不能是原告方偷拿。否則一旦確認,對方會瞬間敗訴,還會被網暴反卷!我瞧着他們的驚慌表情,心底冷笑。怕了?這才剛開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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