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漾我心》[情歌漾我心] - 第3章 邂逅

經過龐勇的死纏爛打,最終兩人還是去了後海的一家酒吧。而也正是因為龐勇的執着,趙博文才幸運地遇到了姜清悅。

趙博文去酒吧的次數不是很多,如果不是陪客戶自己很少去,去的話也主要是為了聽歌而不是喝酒。他從小喜歡音樂,粗通樂理,大學時還學過一點吉他。年少輕狂時喜歡搖滾樂,剛工作那會兒還專門滿北京城找搖滾酒吧體驗。三十歲之後,漸漸遠離了喧鬧激烈的音樂,開始喜歡比較輕柔舒緩的民謠和流行音樂。

這家酒吧當天晚上的樂隊是支輕樂隊,主唱是個女生,以唱流行音樂和爵士樂為主。

因為是周末,酒吧里的客人不少,兩人找了個角落坐下來,一人要了一杯黑方威士忌,在音樂聲中一邊聊天一邊喝酒。

「哥,嫂子一般多久回來一次啊?」龐勇抿了口酒問道。

「去了一年多了,回來了兩三次。每次回來時間都很短。」

「那您也受得了?」龐勇壞笑着。

「怎麼,想再給我找一個?」

「像嫂子那樣的太難找了。您降低點標準可以,哈哈。」

趙博文沒有再搭腔。龐勇很知趣,馬上轉移了話題。

趙博文的老婆林薇,比他小兩歲,北京本地人,財經大學碩士畢業,在一家國有銀行總行工作。兩人相識相戀了兩個月就閃婚了。可惜婚後甜蜜的生活非常短暫,之後兩人之間就因為各種瑣事磕磕絆絆的,不斷爆發爭吵、冷戰、緩和,再爭吵、再冷戰,後來發展到分屋睡。兩人的工作都很忙,所以工作日到家都不約而同地很晚,回來後就各回各屋。早上原來彼此還能一起吃個早飯共同待上一會兒,後來林薇乾脆改為去單位的食堂吃早餐,連這段共處的時間也省了。最難過的是周末,開始兩個人都不知道怎麼打發時間,後來很快就找到了各自的愛好。林薇去美容、健身、購物,每個周末都能安排的很滿;而趙博文一般去外邊踢個球或者躲在屋裡看看書。林薇自小嬌生慣養,不會做飯,如果在家吃飯一般都是趙博文來做,林薇有時吃有時不吃。兩人更像是萍水相逢的合租人,沒有一點家的感覺。

後來趙博文一度放低了姿態,主動認錯,找林薇深談了一次,雙方的緊張關係緩和了一段時間,去年春節還一起去馬爾代夫度了個假。可惜好景不長,從馬代回來後不久,林薇單位有個派駐香港的職位,她堅持要去,為此兩人又爆發了一次大吵,這次雙方都說了重話,互相傷得很深。最後林薇還是一意孤行去了香港工作,至此兩人之間的交流就更少了,相互的聯繫屈指可數,不到萬不得已根本不想打電話給對方,連今年春節林薇都沒跟趙博文回他父母家過年。最近一年林薇只回來了三次,兩次回北京出差,一次春節休假,見了面她也是冷若冰霜,看到她這個樣子趙博文也是寒了心,只有去到林薇父母家時還需要他們共同演演戲。趙博文到現在也不知道林薇是為了不見他、逃避這段婚姻還是為了自己的事業前途去的香港,或者兩者皆有。

當然這些家事趙博文跟誰都沒說過,包括和他關係不錯的龐勇,有些同事除了知道他老婆去了香港工作,其他都一無所知。在同事們的眼中,他們夫婦二人還是兩年多前婚禮上那對郎才女貌、令人羨慕的模範夫妻。只有趙博文自己心裏最清楚這段短暫的婚姻恐怕已經走到了盡頭,用一首歌名形容他們的現狀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個美女好像方姐啊?」龐勇望着舞台的方向,好像自言自語。

順着他的目光,趙博文看到在舞台前一高一矮的背影,好像正在和樂隊女主唱商量着什麼。儘管酒吧燈光昏暗,但那個矮一點的窈窕背影真得是太像公司市場部經理方晴了。方晴是公司最年輕的部門經理,精明幹練,處事周到,說話柔中帶剛,加上女性特有的性別優勢,在公司中屬於一個八面玲瓏的人物,不僅受管理層器重,下面的員工無論男女老幼也大都很喜歡她,屬於老少通吃類型。趙博文剛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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