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正文部分》[生活正文部分] - 第一章

本文為,作者本人,首次發佈於#有什麼比較好的規則類怪談嗎?
#規則類怪談:詭樓重生已完結,文末有彩蛋第一次寫文,不喜勿噴跟據本人真實經歷改編,希望每一個讀文章的你,也能勇敢地面對生活。
正文部分:引:「快走!」
「啊!」
我站在那街邊,看着這繁華的街道,腦子裡又浮現出這恐怖的畫面,雖然幾年過去了,但是我一直活在愧疚中。
是我的錯,我害死了我唯一的朋友們。
電話聲又響起來。
「閨女,那個渣男又來打官司,今天晚飯你自己吃吧,我……」她沒說完,我就掛了電話。
……天台上,我望着遠方……一「你同學來找你。」
我還在床上睡覺,就被我媽叫醒,我揉了揉眼:「誰啊?」
「反正就說是你同學。
還有,昨天我讓你自己做飯吃,你沒做嗎?」
「嗯?
不一直是你做飯嗎?」
「你睡傻了吧?
我昨天給你打過電話呀!」
「沒有,你哪給我打過?」
我記不起來了。
「不管這個了,今天我還得繼續去打官司,你和你同學玩。」
「什麼官司?」
「那個渣男。」
「誰?」
「你說呢?
明知故問。」
說罷,她就走了。
二我出了房間,我的那些「同學」已經坐在沙發上了,但是他們我一個也想不起來。
坐在左邊的是個矮個子女生,中間的兩個是戴眼鏡的男生,他們的右邊還有一個不戴眼鏡的男生。
他們看見我只是尷尬的笑笑,之後那個女生又對我說:「說好的,今天去那個詭樓探險,走啊!」
「你們是誰?
你們不是我同學。」
「咋了?
這麼快就不認識我們了?
暑假才過了半個月而已啊。」
「我看她是裝的,故意整咱們,你去不去?」
那個高個子男生問我。
「不會是膽小了吧?」
「我們陪你去,真的沒事,你不是早想去了嗎?」
「你至少得先告訴我你們叫什麼,我真的記不起來了。」
……「我叫思羽,那三個男生叫岳峰,湯銘,宋宇軒。」
三詭樓,正好在城區邊緣,周圍也沒有什麼商業氣息,平常都看不見幾個行人。
只有幾個舊的小區。
這樓一共有15層,每層的用處都不一樣,說是想建16層,但是沒建完呢,幾年前9層就發生了一場大火,死了好多人,後來其它層也就…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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