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受得到旁聽席眾人的情》[我感受得到旁聽席眾人的情] - 第一章

當場死亡。
遞葯這個動作,就是在殺人,你提前結束了他的生命。
法律明文規定,在國內不允許安樂死。」
我仍舊抱着一絲絲的希望說:「趙學成主動要求,還簽署了一份安樂死協議書。
這些足以輕判我,為何是死刑?」
李律師語速極慢地說:「我盡量替你爭取。
如果有什麼情況,你得立馬告訴我。
我必須掌握足夠的信息。」
「明白了。」
李律師告訴了我上訴程序和辯護理由。
但是他沒有保證我可以無罪釋放,甚至提醒我無期徒刑都艱難。
我懷疑李律師也是混吃等死的人。
我心又涼了。
四二審第一次開庭。
李律師沒有像公益辯護律師那般軟弱無能,他有條有理地為我辯護:「尊敬的審判長、公訴人!
書證、視頻證明,這起安樂死以趙學成為主導,我的當事人賈博文被迫參與。
他的行為屬於良性,沒有往壞方向發展……」李律師的辯護理由集中於:我出於人道主義,實施患者的臨終關懷,沒有危害社會和其他人。
聽着他慷慨激昂的辯護,我打心底覺得出錢合算。
公訴人一如既往地堅持:我國法律明文禁止,我又主動給葯,屬於故意殺人。
趙學成一個吸毒又患艾滋病的人。
在眾人眼中他是一個極度危險的人。
死,對趙學成本人是一種解脫,對社會是一種凈化。
旁聽人的神態表露出,法官你們下手要輕一點。
鑒於李律師列舉了諸多對我有力的辯護理由,公訴人的舉證與前一次如出一轍。
在最後階段,審判長說:「法庭審理結束,現在休庭。
請法警將被告人押回監所繼續羈押。
下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第二天,李律師到拘留所見我。
「賈博文!
我們的有利條件是全網的熱度不低,大家的看法與我們一致,你沒有實施積極安樂死。」
「這次開庭,審判長沒有當庭宣判,意味着你的案子可能要補充偵查。
在進入補充偵查前,我需要掌握更多的信息。」
李律師翻開文件夾:「我證明了,有能力幫你爭取更大利益。
好好想。
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你有機會的。」
確如他所言,二審第一次開庭,法庭上的氛圍變了。
我感受得到旁聽席眾人的情緒…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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