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婚後愛,前妻太狠決》[先婚後愛,前妻太狠決] - 第7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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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樂樂微怔,只要林爍容嫁給陸明朗,她和她母親的日子,就更難過了。

林爍容陸氏長媳的地位,會成為刺向她們母女的利刃,不必林爍容開口,就會有許多好事的人替她出來口誅筆伐,畢竟,形勢比人強。

林樂樂看着他自負的臉,他嘴裏吐出的每個字眼,都那麼的涼薄。

果然商人只衡量利益,不講究其他。

林樂樂眯了眯眼睛,「陸先生,如果我嫁給你,你會愛上我么?」

這一句,明顯多餘,問着玩罷了。她剛失戀,也無心於此。

陸明朗皺了下眉,篤定的說,「不會。」

頓了頓,「這兩者沒有必然關係。」

誰規定,結婚一定要是相愛的兩個人呢,不見這個世上,多少對夫妻在婚姻里貌合神離、同床異夢?

「那要是我愛上你呢?」

林樂樂勾着唇,人是有感情的,在一起久了肯定會或多或少生出點感情,何況是夫妻。

但是他的答案很認真,「最好不要。」

「那你結婚是為什麼?」

她實在看不穿他的想法,婚姻大事,沒有愛情做為基礎,彼此性格沒有磨合過,兩個完全陌生的人,忽然就說要結婚,這不是兒戲是什麼?好像上世紀的包辦婚姻。

不,是不同。包辦婚姻起碼還有可能在婚後朝夕相處里磨出感情來。

陸明朗自是不願意和她產生感情的。

「為了方便離。」果然,在這呢。

陸明朗盯凝着她,「人為了某種目的,有時會暫時委屈自己做出一些犧牲。」

兩年,只要他全面掌了權,他有把握,能在兩年的時間裏,做到。

所以,他和她結婚,只是為了方便他離婚。僅此而已。

真是荒唐至極。

「是么。」林樂樂蹙眉,眸底閃過一絲不贊同,嘴角勾起慘淡的一笑,娶她,或者娶林爍容,就是他要做出的犧牲。

看起來他還好委屈,忍辱負重的樣子,哈哈。

「林小姐,我不介意亮出我的底牌,兩年,你只要嫁給我兩年,兩年之後,我們和平離婚,我可以幫你獲得林氏一半的繼承權,另外贈送你一套海濱別墅。」

林樂樂訝然,說是結婚,說到底就是拿婚姻在做籌碼。

明面上是商業聯姻,他無法違逆家裡。

而她呢?

倘若陸家真的看中了她或者看中了林爍容,她們一樣無法違逆。

於是,陸明朗想把這場商業聯姻變成他們兩個人之間的契約婚姻。

私定契約,各有約束,期滿可獲得各自的利益。

不得不說,財帛動人心。

林樂�楊璟之��漂亮的眼睛睜大瞠然,眸底都是譏誚,「出手真大方啊。換了是我姐姐呢?」

「一樣。」 他想起她那個姐姐,那樣嬌蠻跋扈的女人,怎配,成為他陸明朗的妻子,成為萬人羨慕的對象?

做他陸明朗的妻子,即使是掛名妻子,怎麼也應該夠聰明,安分守己。

他是真的,害怕無盡的麻煩,和手尾。

「陸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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