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結婚後,她成了婆家團寵》[協議結婚後,她成了婆家團寵] - 第3章

沈嫣這副『我管她是誰,我只在乎我自己』的態度讓沈母都不知從何開始再說話。

一直在旁沉默的沈父此刻卻突然開口,聲音沉厚,帶着一家之主的威嚴,不容反駁,「把婚離了。」

沈嫣嗤笑,「如果我不呢?」

沈父抬眸看她,眼中沒有半分玩笑,「那就滾出這個家。」

沈母一驚,似乎是沒想到沈父會說出這麼重的話。

她看了眼沈父,又想了想,最終還是沒開口勸,只是轉而看向沈嫣。

其實沈嫣走失後,他們也拜託警察去找過,找了好幾年都沒有結果,他們心裏默認沈嫣死了,加之那個時候他們已經領養了沈婷婷,對沈嫣的思念、愧疚全都彌補給了沈婷婷,心中的空缺被填滿,他們對於『沈嫣死要見屍』這件事就沒有那麼執着了,也不想再浪費警力資源,於是最終選擇了作罷。

沈嫣能回來,都是她靠着她模糊的記憶自己找回來的。

可見這個家對她的重要性。

沈父拿出這點威脅她,她肯定就會為了留在這個家,而放棄顧時寒,這樣婷婷也不會受委屈,沈嫣也不會走了。

所以沈母選擇了沉默。

但她沒想到,這招對沈嫣早就不管用了。

她拿上結婚證,起身,「我今天就是回來收拾行李的。」

說著,她無視沈父沈母變換的臉色,看了眼這個家,譏笑一聲,什麼都沒說,徑直上了二樓,不過半個小時,她就拖着兩個行李箱下來了。

「嫣兒!」沈母見狀,到底是坐不住了,上來攔住她,「你爸那是嚇唬你,你別當真,你跟他服個軟,把婚離了,成全你妹妹和時寒,這件事就過去了。」

「服軟、離婚和成全?」沈嫣冷淡一笑,「巧了,我都不會。」

說罷,她甩開沈母的手,出了別墅上了車,頭也沒回的走了。

這兩年她看清了很多,沒有回頭的必要了。

她在還不太能記事的時候,外出旅遊途中走丟,被養父母收留。

她只知道自己住在一個很大的房子里,有疼她的爸爸媽媽和哥哥,卻不知道是哪座城市,哪個小區。

那會兒她連自己名字都說不清楚,也不知道怎麼寫,養父母又是學歷不太高的農民工,錯把她的名字沈嫣當成了申言,報上了派出所。

當時DNA技術還不完善,所以她誤打誤撞的錯過了沈家的尋找。

但那時候養父母並不知道,他們還在一邊撫養着沈嫣,一邊幫她找親生父母,即便是後來養父母在工地受傷,沒了正式工作,只能回老家,靠賠償金和買菜賺取的微薄收入供沈嫣讀書的情況下,他們也沒有放棄幫沈嫣找家這件事。

只是還沒送她回到家,養父母就先離世了。

當時沈嫣只有14歲,剛以全系最小的年紀考上大學,正應該是舉家歡慶的時候,卻成了沈嫣一生也不願回憶的黑暗時刻。

她料理了養父母的後事後,便開始再一次尋找回家的路。

找了10年,才終於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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